花錢可以將指定內(nèi)容推上抖音熱榜?這樣的行為是否涉及犯罪?
11月26日,根據(jù)中國裁判文書網(wǎng)公布了一則刑事判決書:字節(jié)員工收錢操控抖音熱榜被判刑。
判決書顯示,字節(jié)跳動兩員工因收受他人給予的錢財共計58萬余元,將對方指定內(nèi)容推上抖音熱榜,北京市海淀區(qū)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兩人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。
判決書顯示,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間,被告人王某迪在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擔任抖音-內(nèi)容運營-熱點運營職位,負責抖音熱搜提報,后轉崗至抖音-熱點-內(nèi)容策劃職位。
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間,被告人張某迎在北京字跳網(wǎng)絡技術有限公司擔任抖音-內(nèi)容運營-熱點運營職位,負責抖音熱搜提報。
判決書顯示,2019年7月間,被告人王某迪收受王某(另案處理)錢款共計人民幣9050元,王某迪將王某指定的內(nèi)容推上抖音熱榜。
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間,王某迪收受王某錢款共計人民幣576000元,并將其中的人民幣220100元給予被告人張某迎,王某迪將王某指定的內(nèi)容發(fā)送給張某迎,由張某迎將該內(nèi)容推上抖音熱榜。
被告人王某迪、張某迎于2020年9月3日向公安機關投案,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。
本案審查起訴階段,被告人王某迪親屬代為退繳涉案錢款人民幣364950元,被告人張某迎退繳涉案錢款人民幣220100元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王某迪、張某迎身為公司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數(shù)額較大,其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應予懲處。
鑒于被告人王某迪、張某迎犯罪以后自動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;且其二人已將違法所得退繳,本院依法對其二人從輕處罰并對被告人張某迎適用緩刑。
判決如下:
一、被告人王某迪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,罰金人民幣二萬元。
二、被告人張某迎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六個月,罰金人民幣二萬元。
三、扣押在案的錢款予以沒收;扣押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手機三部,退回北京市海淀區(qū)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。
技術本質(zhì)上是無罪的,所以犯罪只是個人的問題。程序員其實可以利用自身的技術為社會和自己創(chuàng)造更美好的未來,但是利用不當?shù)脑捑蜁霈F(xiàn)犯罪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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